重慶晨報永川讀本訊 (記者 範永松)日前,國家衛計委等五部門規定,從7月1日開始,饅頭、發糕等面製品(除油炸面製品、掛漿用的麵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鋁膨松劑硫酸鋁鉀和硫酸鋁銨,也就是俗稱的“明礬”,複合型膨松劑(即泡打粉)的主要成分也是上述兩種物質。
  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許使用任何含鋁食品添加劑。不過,在海蜇、油條、炸糕等食品中,還可添加,但是不能超過100mg/kg的標準值。
  重慶晨報記者昨日走訪調查了市內多家面點製作商鋪以及大中型超市,發現雖然禁止在面點中使用明礬的法規已經開始施行,但大部分商家都蒙在鼓裡,並不知情。而市食藥監部門表示,在大規模的政策宣傳告知後,執法部門將展開定期巡查執法,發現違法添加,將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予以重罰。  (原標題:本月起,做饅頭髮糕禁用明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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