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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當事人,昨天,朝陽法院在八里莊北里社區開庭審案,社區服務站擺開幾張桌子成了臨時法庭,70多歲的老人和自己的兒子就房產糾紛對簿公堂。本報記者 吳鏑攝
  本報記者 金可
  昨天,18時30分,朝陽區八里莊北里社區服務站燈火通明,朝陽法院工作人員剛剛佈置完的臨時法庭即將開庭。
  幾張小號的辦公桌前,法官、書記員、原告、被告依次坐好。
  這是一起有些沉重的“家務事”。因為房屋糾紛,老母親將兒子、前兒媳、孫子、孫媳一起告上法庭。因為孫子、孫媳的代理手續沒有辦妥,為照顧小兩口的工作時間,法官特意把法庭搬到被告家門口,開庭時間定在下班後,希望能順利斷清這起案子。
  這已是本案的第二次開庭,75歲的原告王老太本人沒有出現,而是由她的小兒子遲平(化名)代為出庭。被告席上,大兒子遲先生以及自己兒子小遲、兒媳李女士沉默坐著,另一被告—遲先生的前妻吳女士並未到庭。法庭上,一頭白髮的遲先生一直側著臉不願看對面的兄弟一眼。
  涉案房屋位於八里莊北里,是一套50多平方米的小兩居室,是遲先生父親留下的房產。王老太起訴稱,遲父去世後,她通過訴訟,確認了自己和兒子遲先生各占房產的50%份額。今年,她又通過訴訟,獲得了該房屋的全部產權,並將應向遲先生支付的房屋折價款95萬餘元交至法院,但遲先生卻拒絕領取。
  目前,遲先生和前妻吳女士、兒子小遲及兒媳李女士都在涉案房屋內居住。四人占據了兩居室的兩間卧室,老太太只能住客廳。由於老太太和兒子不睦,無法共同生活,王老太訴至法院要求兒子騰退房屋。
  “1995年,房子下來我們就住這兒,憑什麼讓我騰房?”遲先生一家拒絕了母親的要求。“我們交給法院的折價款也是貸款的錢,不能老這麼拖著。”遲平說。“我讓你們貸款了嗎?我憑什麼騰房?我沒能力買房!別說90多萬,就是100萬我也不騰!”遲先生寸步不讓,他還不時揮舞著各種公證書、購房收據,辯稱涉案房屋購買時的款是他交納的,父親也曾當著母親的面說房屋以後歸他所有。
  庭審中,遲家兄弟倆情緒激動。法官徐娟一直耐心地勸撫雙方。經過舉證、辯論後,徐娟開始當庭調解。她看看原被告雙方,放緩語調:“都是家裡的至親,有什麼話大家能不能心平氣和地說。”
  雙方的火氣依舊不減,小兒子曆數大哥和母親之間的矛盾,不相信對方能善待老人。大哥則稱母親可以回來住,自己也有贍養義務,但房堅決不騰。一旁的孫子小遲兩口子有些無奈,他們也牽掛奶奶,但老人一直不肯見面。徐娟囑咐他們:“不管大人之間怎樣,作為晚輩要多勸勸奶奶,陪陪奶奶。”
  由於雙方分歧較大,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原標題:法庭搬到家門口 法官加班斷“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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