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敏飛
  事業單位招聘中存在的“蘿蔔招聘”、“繞道進人”等亂象,早已為公眾所詬病。眼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會同有關部門,除對各地的個案予以嚴肅查處外,還將在全國開展一次全面、集中的整治活動。(11月4日《人民日報》)
  眼下,專項整治如何突破重重阻撓,達到制度設置的初衷,既是最大的看點,也是確保制度公信力的起點。畢竟,內部整治很容易存在極大的監管盲區,專項整治也難免有漏網之魚。
  因此,整治事業單位違規招聘也應“開門整治”,即歡迎外部的舉報與監督,歡迎公眾提供線索,尤其是當事人的現身說法,並做好線索提供者的保護工作,如此才能激發公眾的參與熱情。顯然,只有這樣的“內外結合”,對事業單位違規招聘進行的整治才會是無死角的整治。
  當然,再好、再嚴厲的事後整治都不是最優的選擇,因為問題已經發生,社會負面影響已經存在。對於事業單位的違規招聘,事後整治不如事前防範。就此來說,長效的防範機制,比專項的整治更重要。一方面,需要完善常態化、立體式的監督檢查機制,如日常檢查、專項抽查、群眾評查等;另一方面,則是保持信息的充分公開與透明,引入外部的監督機制。唯有如此,才能將事業單位的違規招聘扼殺於萌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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